第十四条

有效

支持深圳市依法创新合作区财政预决算编制、审批和执行工作。

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合作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合作区预算的执行。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