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二十六条有效燃气经营者应当告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规则,指导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燃气经营者对燃气用户危害供气、用气安全或者扰乱供气、用气秩序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燃气管理等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