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律师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