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平安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