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平安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履行平安建设相关职责,将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