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加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巡逻、平安法治宣传、应急处置救援、特殊群体关爱、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

参与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恐吓威胁、滋事骚扰、攻击辱骂、财产损失以及其他伤害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