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公共安全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承办者依法负责承办活动的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依法负责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安全。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相关安全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