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公共安全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事故的发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应当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法惩处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