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通信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区域内管线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管线和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