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突发事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分级响应、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畅通与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渠道,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