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代表提出建议提供服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团协助代表做好代表建议的收集提交工作。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