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集体所有的草原、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依法发包。

未确认草原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草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发包。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