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草原条例/第六章 承包经营第三十八条有效集体所有的草原、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依法发包。未确认草原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草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发包。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