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