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