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效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浦东新区社会团体、企业、科研机构打造标准数字化平台或者通过市级标准化服务平台,将相关标准转化为机器可读取、可解析的数据,提升标准实施与产品质量管理的协同性、便捷度。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