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乌梁素海长效补水机制,推进专用通道建设,拓宽生态补水渠道,编制流域水资源调度应急预案,保障乌梁素海水域面积维持在合理区间,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

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