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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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