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放,自治区相关部门应当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