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用薄膜集中、连片使用地区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相邻行政区域农用薄膜监管沟通协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