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构建京津冀畜禽屠宰行业区域协作长效机制,促进区域畜禽屠宰行业规划衔接、市场准入准出对接、肉品品质检验标识互认,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联合执法,协同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