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五章 传承与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建设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道路、通信、水电气热、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与其整体风貌相协调。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