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促进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医疗设施、人员配备、物资采购和储备等达到国家标准。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举办医疗机构、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和捐赠产品等方式,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