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古城保护第三十五条有效修缮古城墙,控制护城河、府河、长城南大街等沿线绿地,串联现有公园绿地,保持古城独特的“靴形”城垣轮廓形制。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