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古城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保定古城是指《保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城区范围,东至东护城河东岸岸线,南至府河南岸岸线,西至西护城河西岸岸线,北至北护城河北岸岸线。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