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水利、气象、应急、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抗旱防汛、病虫害防治、防霜冻、防冰雹等应对处置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采取保费补贴等措施支持保险机构适当增加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合理设置赔付条件,适当提高赔付标准,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