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十条有效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23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2000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