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应当加强对基层工会服务、监督和工作指导。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