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定期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或者财政补贴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