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政府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行政、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需要对杞麓湖流域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