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第七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建设科研平台,组织开展杞麓湖保护的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杞麓湖保护、治理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