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