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未履行、拖延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损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