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特色产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就近就业创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业态培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就业技能。

边境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利用边境地区特有的政策,发展边境特色产业,优先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推送求职信息、用工岗位、技能培训等服务,吸纳当地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近就业创业,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