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开采海砂的规定第十四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