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本市建立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为有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名录制定和调整、保护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风险防控等提供咨询意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