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边坡和挡土墙维护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管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维护管理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建立检查、维护制度的;(二)未按照单位建立的制度开展检查、维护工作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