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三章 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第三十五条有效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自然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多渠道开展社会宣传。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