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包括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