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第四章 应急与事故处置第三十八条有效学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原因调查,适时通报事故调查和处置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非法措施,扰乱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