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有效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对学校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督;(三)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