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乡村建设,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与新建、改造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设计、安装室内燃气设施,应当保证使用安全、方便维修,并兼顾房屋的实用功能和美观要求。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