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和新技术应用,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者方案、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提供基础数据。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