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生态补水协调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