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负有湿地公园保护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湿地公园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