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五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备案审查,依照《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3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