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与其他设区的市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