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业主可以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人管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人实施物业管理,但是业主自行管理的除外。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城镇老、旧小区,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