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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地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有效

禁止侵占或者损坏优势红枣产区红枣种植区域内的基础设施。

因工程施工影响基础设施功能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在施工结束时恢复原状。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8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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