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地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禁止侵占或者损坏优势红枣产区红枣种植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因工程施工影响基础设施功能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在施工结束时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