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优势红枣产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专业市场、贸易集散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完善仓储、运输、质量检测和信息管理等配套服务。

支持红枣生产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开拓国内外市场。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