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有效收养登记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